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下达2025年度中医药类科学研究课题计划项目的通知

冀中医药〔2024〕8 号

各市(含定州、辛集市)卫生健康委(局)、中医药管理局,雄安 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,省直有关单位:

根据《关于组织申报 2025 年度河北省中医药类科学研究课题计 划项目的通知》(冀中医药函〔2024〕59 号)安排,经个人申报、 逐级审核、专家评审,共有 814 项课题列入 2025 年度中医药类科学 研究课题计划项目。现将课题一览表(见附件)发给你们,其中 2025001-2025200 为 指 令 性 课 题 , 2025201-2025622 、 B2025001-B2025069、T2025001-2025123 为指导性课题。有关工作要求如下:

一、为保障项目研究工作顺利实施,我局将继续发挥省级财政资助资金的引导作用,对指令性课题进行资金资助(具体金额以省财政厅最终发文为准),主要用于论文发表、实验耗材和人员劳务等。指导性课题不安排资助资金,承担单位应给予适当经费支持。

二、各项目负责人登录“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系统”(网址: https://cas.hebtcm.cn)中的“合同管理”模块,填报任务合同书并下 载盖章(一式 3 份),各市及各省直单位汇总后于9月1日前报送我局,北京、天津地区以机构为单位报送。任务合同书中项目名称和研究人员组成须与申报项目时保持一致,未签署合同书的视为放弃本年度项目立项。

三、立项课题中涉及人体被试和人类遗传资源的科学研究,且 申报项目时未提交医学伦理审查意见的,需于9月1日前在“中医药科研项目管理系统”中补充上传。

四、各市及各省直单位要加强本地区、本单位科研课题管理, 督促课题组按计划认真开展课题研究,并按合同时限结题。指令性课题主承担单位要加强绩效管理,严格按照支付进度要求,提升课题资金使用绩效。

联系人:省中医药管理局 张呈梁 李 磊

联系电话:0311-66165522

邮寄地址: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42号省卫生健康委522室

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

2024年8月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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