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北省中医药文化交流协会关于发展通讯员队伍的通知
各有关单位:
为加强协会会员之间的联系,交流工作经验,及时准确反映会员单位的工作动态和成绩,我会创办了协会内刊《河北中医药文化》和协会官网。经研究,决定建立通讯员队伍,望各有关单位大力支持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招录范围
在中医药行业科研、临床、教育、信息等事业单位、法人社团和中药生产、流通、营销企业从事宣传及相关工作的人员。
二、招录条件
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会章程,遵守新闻纪律;有较高的政治素质,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,热爱中医药工作,热爱写作,勤于观察,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撰写能力。
三、招录办法
以单位推荐、个人自荐的方式,向协会秘书处填报通讯员推荐表或自荐表,原则上每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2名。
随《推荐表》提供通讯稿件1~2篇,稿件题材不限,可以是消息、通讯、言论、述评、调查、论文等。
协会秘书处将对报名人员分批审核,合格后,通知通讯员本人及所在单位,并颁发通讯员证书。
四、职责义务
及时完成协会安排的有关通讯任务,积极投稿,自己撰写或组织本单位、本系统其他同志撰写均可。对稿件真实性和原创性负责,不得提供虚假抄袭稿件。
认真阅读协会内刊,经常浏览协会网站,向所在单位领导提供行业信息,传达协会工作动态,提出合理化发展建议。积极参加协会组织的通讯员年会、培训、学习考察、调研采访等有关活动。
五、奖励表彰
通讯员所发稿件协会优先采用,个人稿件达到一定数量时,在协会内刊《河北中医药文化》和协会官网可开通个人专栏。
我会适时对通讯员进行培训,并向稿件数量和稿件质量双达标的通讯员授予继续教育学分奖励。
协会根据年投稿发稿数量、质量以及信息的及时性、准确性等指标,组织年度先进单位、优秀通讯员和优秀稿件评选活动,评选结果在《河北中医药文化》和协会官网上通报表彰,并颁发证书。对于特别优秀的单位和个人,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。
六、其它事项
《关于发展通讯员队伍的通知》、《通讯员推荐表》、《通讯员自荐表》可到协会官网(www.hetcmcca.org)下载。
联系人:袁宝玲 0311-80727208、13933186120 电子邮箱:120@59120.com
2013年12月18日
关于发展协会通讯员的通知-推荐表
关于发展协会通讯员的通知-自荐表